红星资本局7月5日消息,4月24日晚,沪深北交易所修订发布交易规则。经过两个多月的市场技术与业务准备,A股交易新规将于明日起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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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深主板ST股涨跌幅调整至10%

具体来看,7月6日起,沪深交易所明确将主板ST、*ST股涨跌幅限制由5%调整至10%,与主板普通股票保持一致。

目前主板风险警示股票价格涨跌幅限制比例为5%,主板普通股票为10%。业内人士认为,统一主板股票价格涨跌幅限制比例,有利于减少板块内机制差异,提升定价效率,减少过度炒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投资者需注意,此前习惯以5%涨跌停来判断ST、*ST股票波动幅度的投资者,需要重新适应波动变化。

场内基金收盘最后三分钟不能撤单了

上交所方面,优化基金收盘交易机制:将基金收盘阶段交易方式由连续竞价调整为14:57至15:00收盘集合竞价,并通过集合竞价产生收盘价,与股票保持一致。

对于投资者而言,需要关注调整基金尾盘交易习惯,在基金原本的连续竞价机制下,14:57—15:00期间,投资者可以提交限价申报和市价申报,未成交申报可以撤销,交易实时连续进行。新规实施后,与股票一样,最后三分钟投资者仅可提交限价申报,且不可撤单,所有委托统一集合竞价撮合。投资者需关注收盘阶段申报委托与撮合机制方面的变化。

深交所方面,调整创业板股票协议大宗交易成交确认时间:由15:00至15:30,调整为9:30至11:30、13:00至15:30。

北交所方面,新增严重异常波动认定和信息披露安排:股票竞价交易出现连续10个交易日内3次同向异常波动、连续10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0%或-60%、连续30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00%或-75%等情形,属于严重异常波动。北交所将公布相关股票严重异常波动期间的投资者分类交易统计等信息。

盘后固定价格交易全面扩容

沪、深交易所将盘后固定价格交易,由原来的科创板、创业板股票,扩展到全部A股和沪深两市ETF,交易时间为15:05至15:30。注意,成交价固定为当日收盘价。

北交所将新推出盘后固定价格交易,具体实施时间另行通知(7月6日暂不实施)。

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是在收盘后按照时间优先原则,以当日收盘价对买卖申报逐笔连续撮合的交易方式。

需要注意的是,申报并非一定成交。盘后固定价格交易以收盘价为成交价,按照时间优先原则撮合;买入限价低于收盘价,或者卖出限价高于收盘价的申报无效。

交易所表示,相关调整有助于满足投资者以收盘价交易的需求,延长相关品种的交易时间,便于中长期资金入市。

(本文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编辑 杨程 肖子琦 综合新华网财经、中新经纬、公开资料

审核 王光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