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县人民政府4月21日晚通报,针对媒体报道灵山县武利镇公用充电桩报装问题,灵山县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成立由县发展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钦州灵山供电局、武利镇人民政府等部门组成的工作专班,对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下一步,灵山县将根据调查情况依法依规开展处置,妥善解决企业合理诉求,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此前,据南国早报报道,王先生是钦州一家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物流、充电桩等业务。2025年4月,王先生在武利镇青云中学附近——金穗路北4号租下一栋民房(属划拨住宅用地),申请新建一个装机功率为120kW~180kW的公用充电桩。钦州供电局武利供电所表示,根据镇里要求,需要提交一份由武利镇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盖章的“可供电证明”,这份证明必须要注明安装充电桩事项,否则不予报装。为了在钦州市灵山县武利镇建一个公用电动汽车充电桩,王先生在过去一年间已为此来回奔波了七八次,行程上千公里。